2020年春节商家物流变更通知
各位亲爱的商家:
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发展,为持续给予疫情期间仍在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发货服务的商家以支持,天猫拟进一步升级对积极发货的商家及订单的激励政策。
本次变更于2020年2月9日进行公示,即时生效。
主要变更点:
1、激励力度加大:自2020年2月10日00:00:00起完成发货并有揽收记录的订单,符合激励要求的,将获得3元激励金额(激励金额将按照1:1:1的分配比例以阿里妈妈满折券发放到受激励商家的直通车、超级推荐、钻石展位账户内)。
2、新增激励政策:商家发货立即收款! 2020年3月31日之前可免服务费享受提前收款服务;(路径:卖家中心-提前收款/支付宝-我的-网商贷-提前收款,填写收款金额后选择“抗疫情-提前收款0费用”活动优惠)
详细变更点:
变更前 |
变更后 |
一、激励要求 1、发货时间要求: 1)订单付款时间在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2月2日(年初九)期间的订单,于2月9日(年十六)23:59:59前完成发货并有揽收记录; 2)订单付款时间在2020年2月3日(年初十)至2020年2月14日(年二十一)期间的订单,于订单付款后的72小时内完成发货并有揽收记录。 |
一、激励要求 1、发货时间要求: 1)订单付款时间在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2月6日(年十三)期间的订单,于2月11日(年十八)23:59:59前完成发货并有揽收记录; 2)订单付款时间在2020年2月7日(年十四)至2020年2月14日(年二十一)期间的订单,于订单付款后的72小时内完成发货并有揽收记录。 |
二、具体激励政策 商家订单符合前述激励要求的,经天猫评估确认后,每一笔真实妥投并符合激励要求的订单商家将获得阿里妈妈满折券的激励,每个订单编号最多仅可获得1次激励。详细激励规则如下:
1、于2020年2月5日23:59:59前完成发货并有揽收记录的订单,符合激励要求的,将获得1元激励金额。
2、于2020年2月6日00:00:00起完成发货并有揽收记录的订单,符合激励要求的,将获得2.5元激励金额。 |
二、具体激励政策 1、商家订单符合前述激励要求的,经天猫评估确认后,每一笔真实妥投并符合激励要求的订单商家将获得阿里妈妈满折券的激励,每个订单编号最多仅可获得1次激励。详细激励规则如下:
1)、于2020年2月5日23:59:59前完成发货并有揽收记录的订单,符合激励要求的,将获得1元激励金额。
2)、于2020年2月6日00:00:00起完成发货并有揽收记录的订单,符合激励要求的,将获得2.5元激励金额。
3)、自2020年2月10日00:00:00起完成发货并有揽收记录的订单,符合激励要求的,将获得3元激励金额。
2、享受免费“提前收款”服务 自2020年2月10日起,天猫商家经申请并成功开通后即可免费使用“提前收款”服务至2020年3月31日。网商银行在确认已发货订单实际存在且无套现、欺诈、洗钱等风险后,商家将收到部分交易订单的交易款项,实现发货后即收款(路径:卖家中心-提前收款/支付宝-我的-网商贷-提前收款,填写收款金额后选择“抗疫情-提前收款0费用”活动优惠) |
1、激励金额将按照40%:40%:20%的分配比例以阿里妈妈满折券发放到受激励商家的直通车、超级推荐、钻石展位账户内,该满折券仅可用于天猫商家在其开通的天猫直通车、超级推荐、钻石展位产品上抵扣推广消耗使用,抵扣比例为消耗金额的99%,例如:商家在直通车消耗100元,可用满折券抵扣99元,商家实际花费1元。该满折券不能跨营销产品使用; |
1、激励金额将按照1:1:1的分配方式以阿里妈妈满折券发放到受激励商家的直通车、超级推荐、钻石展位账户内,该满折券仅可用于天猫商家在其开通的天猫直通车、超级推荐、钻石展位产品上抵扣推广消耗使用,抵扣比例为消耗金额的99%,例如:商家在直通车消耗100元,可用满折券抵扣99元,商家实际花费1元。该满折券不能跨营销产品使用; |